5月20日上午,经管学院在厚德楼622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院党委委员、团委书记、院长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副院长郑国诜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相关内容。他指出,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要认真学习原文,熟悉有关规定,避免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发生,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在学习研讨中,院组织纪检员陈淑华结合个人的学习以及工作就“如何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作主旨发言,她认为,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强大的组织能力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作为一名党务干部,要在强化组织意识、增强组织观念上带好头做表率。首先,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以身作则自觉做遵规守纪的表率,示范引领带动“绝大多数”。其次,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坚持原则,协助党委书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会上,其他与会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做了交流发言。